关于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决定
职业院校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实行基本技能达标和职业资格证书与毕业证书挂钩制度。从2004级起,凡我院大、中专毕业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环节,并且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必须通过英语、计算机两项基本技能测试,及获得本专业一个主要工种或相关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视为完成全部学业。否则,不予毕业。
计算机和英语课程达标要求
1、2004级大专学生英语、计算机必须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合格考试,或通过国家考试中心组织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学英语三级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或通过学院组织的达标考试。
2、从2005级开始,非英语专业的大专学生和英语专业中专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考试中心组织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含B级)以上,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达标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国家级英语应用能力水平考试A级或大学英语三级(含)以上考试。
3、从2005级开始,各专业大、中专学生必须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达标考试。
二、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各专业大、中学生必须获得本专业一个(含一个)以上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院基本技能达标标准和题库
1、计算机基本技能标准和题库由计算机系组织制定,交院教务处选用。
2、英语合格标准由经贸系组织制定,交教务处选用。
四、考试时间
1、国家考试中心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学英语过级考试和计算机考试,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组考。
2、学院组织的基本技能达标考试,一般安排在国家或省厅考试结束后进行。
3、职业技能鉴定按照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进程和国家劳动部等相关部门规定的考试时间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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