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确保2012年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2012年下学期开设课程与教材选定工作进行核对、修改和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6月11日至6月15日,各系(部)核定2012年下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同时各系(部)在调整后的开设课程基础上选定课程教材版本。
2、6月16日至6月18日,基础课部确定相关课程教材版本、教务处在各系(部)核定2012年下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和教材选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认。
二、工作要求
2012年下学期理论教学授课周数为18周,实训周周学时按24学时/周计算。2011级必须根据课程(含职业公共课)的总课时确定课程的周课时、理论教学学时和实训教学学时。各系(部)在教材选定工作时,要以教研室活动形式充分征求老师们的意见。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各专业的原人才培养方案与实际情况,请各系(部)核定相应专业在2012年下学期开设课程,如下发开设课程表中开设课程需调整,请作出相应修改和说明,确保各专业课程开设合理、均衡、准确无误、课程内容不重复。
2、对于部分系(部)存在个别班级学生不多,专业方向相对较多,不利于开课的情况,请各系(部)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要求实行“导师制”教学模式,并将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务备案。
3、6月15日,请各系(部)将核定“2012年下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和教材选定”的电子文档发谢老师QQ邮箱中及课程调整说明纸质材料提交处刘老师。
教 务 处
2012年6月11日
附件: 2012年下学期课程开设核对与教材选定情况表.xls 12-13校历.xxls(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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